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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5年度省政府参事室重点调研课题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4 信息来源: 作者: 编辑:

各学院、中心:

根据陕社科联〔2025〕52号《关于开展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5年度省政府参事室重点调研课题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全省上下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聚焦聚力打好“八场硬仗”,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奋力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取得更大突破。为进一步增强省政府参事调研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有效路径和方法,切实提升参事智库服务能力和水平,现开展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陕西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以下简称“省政府参事室”)合作研究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关于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对策建议;

2.关于加快陕西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3.关于极端气候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工作研究;

4.关于抢抓“两重”“两新”政策机遇 大力提振消费路径研究;

5.关于打造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与智慧健康社区建设的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项目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和省政府参事室联合组织实施,面向陕西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学校限报3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3.学校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4.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人于2025年4月23日17:00将纸质版《论证活页》(1份,A4纸双面打印)交科研处进行审核,待审核结束后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交科研处。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政府参事室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资助经费在项目立项后,由省社科联一次性拨付至学校账户。

四、项目结项

1.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项目成果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体现研究人员较高的研究水准,每项选题需书面提交2万字以上调研报告及5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2.省社科联和省政府参事室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和省政府参事室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六、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省政府参事室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委直属机关工委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4.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联系人:许佳 内线:7103

附件:

1.申报书

2.论证活页

3.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