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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陕西省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3 信息来源: 作者: 编辑:

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5年陕西省专利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12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陕西省专利奖的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表彰名额

按照《陕西省专利奖励办法》(陕知发〔2025〕10号),陕西省专利奖表彰周期为三年,设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三个授奖等次,表彰名额不超过100项,从申报的专利项目中产生,其中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分别不超过授奖总数的10%。

二、参评条件

1.2024年12月31日前(含)已获授权且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含已解密的国防专利)。

2.专利权有效、稳定,不存在法律纠纷、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5.专利技术及产品符合国家和陕西省产业及环保政策。

6.可优先报送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专利。

7.同一技术领域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8.医药、农药、疫苗等项目,须获得国家有关许可批准:

(1)医药项目要求获得新药证书或三期临床批件,原料药要求获得生产批件。申报(实施)单位须通过GMP认证,且具有药品生产资质。

(2)农药项目要求已经获得国家农药管理部门的批准证书,申报(实施)单位须是国家定点农药企业且具有生产资质。

(3)疫苗及其他生物制品要求获得国家批准,并且具有安全性评价结论。

9.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陕西省专利奖。

三、参评渠道

陕西省专利奖参评项目采取组织推荐和自主推荐方式申报。

下列为具备推荐及自荐的单位及个人:

1.院士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者中国工程院院士,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专利项目。推荐项目直接报省评选表彰办。

2.省级有关部门推荐。

3.各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推荐。

4.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西安交通大学)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国家试点高校(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科技大学)不超过2项,由省教育厅统一汇总报送,不占省教育厅推荐指标。

5.同一央企在陕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6.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组织推荐10项,由所在市局统一汇总报送。

7.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自荐1项专利参评,由所在地市局统一汇总报送。

8.省级各相关行业协会推荐。各协会项目不超过1项。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名额

1.省教育厅推荐采取限额推荐。我校申报不超过1项。

2.因省教育厅推荐名额有限,申报人可积极争取院士推荐、省级有关部门推荐、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省级各相关行业协会推荐等渠道推荐。

3.拟从省教育厅推荐参评的专利,同一专利不得再通过其他推荐渠道重复推荐,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

(二)报送材料

1.推荐函1份(格式见附件3)

2.项目资料一式3份。包含:①陕西省专利奖申报书(附件1,WORD或WPS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申报书按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不同要求,填写相应内容。

(三)报送方式

1.每个项目材料电子版制成一个独立的文件夹,以专利号+项目负责人命名,例如 “ZL20121002****.*+项目负责人”,各学院以“2025年陕西省专利奖+学院名”命名文件夹并汇总全部申报项目,将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前发至982256175@qq.com。

2.各学院科研秘书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至师生服务中心。

(四)时间要求

各学院于5月10日前报送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最晚于5月14日前线下报送至师生服务中心。

(五)培训通知

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拟于2025年4月24日(周四)上午9:30—11:30举办2025年陕西省专利奖申报专题培训,申报人输入会议码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观看。

腾讯会议:788-238-972

会议二维码: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029-89254045

附件: 

1.陕西省专利奖申报书(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项目)

2.陕西省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专利项目)

3.陕西省专利奖推荐自荐函






科研处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