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通知 -> 正文

关于征集咸阳市202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2 信息来源: 作者: 编辑:

各相关学院:

根据咸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咸阳市202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原则上项目负责人要与咸阳市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相关科技成果在咸阳市转移转化,双方签订合作协议,联合申报项目。

一、征集类别

(一)重大科技创新专项

1.西安-咸阳创新驱动一体化(“三项改革”成果转化)专项

2.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科技企业培育“四个工程”)专项

3.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校联县一起创行动)专项

4.未来产业场景应用专项

5.“揭榜挂帅”专项

(二)重点研发计划

(三)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1.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项目

(1)科技创新人才项目

(2)“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

2.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

3.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程序

各类项目须通过“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xykjxmgl.com)进行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按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申报时间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常态化入库储备,老师们可以根据本指南及后续发布的指南常年申报。2026年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从2026年7月12日24时(以初次申报时间为准)以前入库的项目中筛选。

我校系统填报时间:2026年6月15日18:00前(项目申报人提交完毕,因限项需校内评审,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填写、提交项目申请书,并与市科技局先行商定合同条款经申报单位及推荐部门(直报单位除外)逐级审核。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即完成项目申报。提交后生成正式版项目申请书(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申请书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三)注意事项

1.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立项后在签订合同时提交1份正式版纸质申请书。

2.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时,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负责人自筹补齐。

3.项目开始实施时间及执行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1.申报要求见各专项计划。

2.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批准兼职和兼职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须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且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女性科技人才牵头承担实施项目。

3.项目承担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除外)和项目负责人有逾期未验收项目的(以提交验收资料为准),不得申报项目。

(二)限项要求

1.每个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申报1个项目。

2.我校限报3项每位科技大使可推荐1项。(校联县一起创项目、“揭榜挂帅”专项、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不限项。)

(三)诚信要求

单位及个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影响项目实施的未决诉讼。项目负责人须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咸阳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做出信用承诺。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

(四)其他事项

1.申请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承担单位应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

2.项目申报相关问题可以关注“咸科技”公众号,使用“咸小科”服务平台提问咨询。

附件:

1.咸阳市2026年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申报指南

2.咸阳市2026年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咸阳市2026年创新能力支撑计划申报指南

联系人:王丽   吕明慧

联系电话:85628124   6889(内线)


科研处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