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通知 -> 正文

西京学院关于征集咸阳市202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9 信息来源: 作者: 编辑:

各学院、中心:

根据咸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咸阳市202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我校现开展咸阳市202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一)重大科技创新专项

1.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专项)

2.重大技术攻关专项

(二)重点研发计划

(三)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1.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专项

2.软科学研究计划

(四)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专项)

(五)科技发展“拨改投”专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专项)

二、申报程序

各类项目须通过“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xykjxmgl.com)进行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按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将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降低指南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一)申报时间

我校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9:00至6月28日18:00,本次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限项,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科技发展“拨改投”专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专项)全年受理申请)项目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提交。

(二)申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填写、提交项目申请书,经申报单位及推荐部门(直报单位除外)逐级审核。市科技局、财政局审核通过即完成项目申报。提交后生成正式版项目申请书(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申请书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三)注意事项

1.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立项后在签订合同时提交1份正式版纸质申请书。

2.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时,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补齐(项目立项后,学校按照《西京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配套,不足部分由项目自筹)。

3.项目开始实施时间及执行期限以合同为准。

三、申报主体

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批准兼职和兼职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须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且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女性科技人才牵头承担实施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限项要求

1.每个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申报1个项目。申报二个以上项目或在研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须经市科技局同意。

2.项目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施行限项(西京学院限5项-科技大使推荐名额不在此5项之内)。每位科技大使可推荐1项,优秀科技大使可推荐2项。

3.项目承担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除外)有逾期未验收项目的(以提交验收资料为准),不得申报项目。

4.科技发展“拨改投”专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专项)不限项。

(二)诚信要求

单位及个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影响项目实施的未决诉讼。项目负责人须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咸阳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纸质版可以到科研处领取),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

(三)推荐要求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各县市区科技局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本辖区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报送推荐文件,负责对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及科研诚信进行审查,并对所推荐项目负责。

(四)其他事项

1.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照“成熟一批、立项一批”的原则进行项目部署。

2.项目承担单位须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

3.西安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申报项目按照西咸一体化项目优先支持。

4.项目申报相关问题可以关注“咸科技”公众号,使用“咸小科”服务平台提问咨询。

联系人:王丽   曹倩倩

电话:85628124,6889(内线)

附件:

1.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申报指南

2.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

3.创新能力支撑计划申报指南

4.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专项)申报指南

5.科技发展“拨改投”专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专项)申报指南





科研处

2025年5月9日